問:
答: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四部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中小企業劃型根據企業所屬行業、從業人員數量、營業收入金額、資產總額等指標進行劃型分類,可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
一、辦理劃型證明所需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社會團體等登記成立的證照復印件;
(二)市人社局出具的企業上個月或近期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證明;
(三)企業上年度12月份納稅申報表(在稅局網站下載,蓋企業公章)或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蓋企業公章)。
1.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行業企業如納稅申報表中無資產總額數據,需同時提交企業上年度12月的資產負債表(蓋企業公章)。
2.其他行業企業所提交的納稅申報表要求有企業銷售額數據。
3.社會團體等無納稅申報表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可提交企業財務報表(蓋企業公章)。
4.個體工商戶等無財務報表的經濟實體,可不用提交。
二、相關要求
辦理劃型證明的單位請按照以上要求準備材料,并將申請材料電子文檔發送郵件到郵箱(qyk0760@126.com),請在郵件中留下聯系人姓名、手機號碼。劃型證明辦好后我局工作人員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企業聯系人前來領取。
領取證明地點:中山市中小企業局(市政府大樓6樓637室),電話:88307014。
中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3日